財政部
關于對中央單位申請單一來源采購
實行審核前公示相關問題的通知
2011年9月29日 財庫[2011]130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有關人民團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央單位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09]48號),財政部決定對中央單位申請單一來源采購實行審核前公示。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人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貨物和服務的政府采購方式。
中央單位申請單一來源采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部在審核前應當進行公示:(一)達到公開招標限額以上,且采購人認為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二)公開招標失敗或廢標,符合專業(yè)條件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zhì)性響應的供應商只有一家的。
二、中央單位申請單一來源采購需要財政部在審核前公示的,應當由中央一級預算單位在向財政部報送采取單一來源采購申請的同時,按照統(tǒng)一格式提交公示文書。公示文書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ㄒ唬┎少徣?、采購項目名稱和內(nèi)容;
(二)采取單一來源采購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三)單一來源供應商名稱及提供的貨物或服務說明;
(四)專家論證意見及專家名單(含姓名、工作單位及職稱);
?。ㄎ澹┰u審專家和代理機構分別出具的招標文件無歧視性條款、招標過程未受質(zhì)疑相關意見材料;
?。┱髑笠庖姷钠谙?;
(七)中央一級預算單位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八)財政部根據(jù)政府采購項目情況認為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項。
三、財政部應當在收到中央一級預算單位報送的單一來源采購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nèi)將公示文書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公示的單一來源采購事項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滿后2個工作日內(nèi)將書面意見反饋給財政部和中央一級預算單位。
四、對公示期滿并且潛在供應商有異議的單一來源采購申請,中央一級預算單位應當在收到供應商書面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nèi)組織補充論證并重新提交申請文件。財政部應當根據(jù)相關制度規(guī)定進行審核。
五、本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附件:公示文書格式
附件:公示文書格式
******(部門/單位)
單一來源采購征求意見公示
***(一級預算單位)申請***(使用單位)***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該項目擬由***(供應商名稱)提供(或承擔)?,F(xiàn)將有關情況向潛在政府采購供應商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潛在政府采購供應商對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滿后兩個工作日內(nèi)以實名書面(包括聯(lián)系人、地址、聯(lián)系電話)形式將意見反饋至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聯(lián)系電話:01068552921;01068552272;01068552231)和***(部門/單位)(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附:
1.專家論證意見及專家姓名、工作單位、職稱;
2.評審專家和代理機構分別出具的招標文件無歧視性條款、招標過程未受質(zhì)疑相關意見材料。
**年*月*日
單一來源采購專家論證意見表
時間: 年 月 日
中央一級預算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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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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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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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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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1論證意見 |
專家姓名: 工作單位: 職稱: |
專家2論證意見 |
專家姓名: 工作單位: 職稱: |
專家3論證意見 |
專家姓名: 工作單位: 職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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